某企業雇員王某2011年12月29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王某在本企業工作年限7年,領取經濟補償金67500元,領取12月工資3500元。假定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000元,12月份王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元。
A: 565
B: 1925
C: 2775
D: 4245
超過上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部分=67500-10000×3=37500(元);折合月工資收入:37500÷7=5357.14(元)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357.14-3500)× 10%-105]×7=565(元)
12月工資未超過3500元標準,不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65(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