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個人瑪麗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同時在中國境內、境外機構擔任職務,2021年5月6日來華,12月10日離開。期間瑪麗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18日離境,6月24日返回。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2021年瑪麗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為( )天。
A: 212
B: 213
C: 213.5
D: 214
在境內、境外單位同時擔任職務或者僅在境外單位任職的個人,在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按照半天計算境內工作天數。 2021年瑪麗在中國境內實際工作天數=25.5+24+31+31+30+31+30+9.5=212(天)。 無住所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