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公民羅伯特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于2005年2月~11月在華工作,每月取得中國境內企業支付的工資2.4萬元;11月取得回國探親費2萬元。2005年2月~11月羅伯特在中國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 43750
B: 38250
C: 36250
D: 34750
【解析】在境內居住時間為90天以上1年以內,應就境內支付的工資納稅.回國探親費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2005年2月~11月份羅伯特在中國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4000-4000)×20%375]×10=36250(元)。
【說明】按現行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1 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附加減除費用為2800元,累計可扣除4800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