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外資房地產開發企業2011年轉讓一幢新建辦公樓取得收入6500萬元,已知該單位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地價款和有關費用為1000萬元,投入的房地產建造成本3000萬元,其利息支出不能取得金融機構合法證明,其轉讓辦公樓相關的稅金已經全部付清,已知該企業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的計算扣除比例為9%。該單位的轉讓行為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萬元。
A: 0
B: 681
C: 577.5
D: 294.75
收入總額=6500(萬元)
扣除項目金額=1000+3000+6500×5%×(1+7%+3%)+(1000+3000)×9%+(1000+3000)×20%=5517.5(萬元)
增值額=6500-5517.5=982.5(萬元)
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982.5÷5517.5×100%-17.81%,適用稅率30%。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982.5×30%=294.75(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