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增值稅加計抵減的銷售額比例條件,2023年3月銷項稅額為56萬元,進項稅額為28萬元,全部屬于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客房因管理不善造成客房用品損失10萬元,該部分貨物2022年購進,并已經按照13%的稅率抵扣了進項稅額,酒店2022年享受加計抵減政策。上月末加計抵減額余額6萬元。該企業當月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 萬元。
A: 20.5
B: 19.395
C: 20.7
D: 19.33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56-28=28(萬元)當月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月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月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月調減加計抵減額=6+28×10%-10×13%×15%=8.605(萬元)該企業實際應納增值稅=28-8.605=19.395(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