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與新加坡簽訂的稅收協定,貸款人分擔債務人公司風險的判定因素有( )。
A: 債務人支付給債權人高額利息
B: 利息的支付水平取決于公司的利潤
C: 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對償還日期作出明確的規定
D: 債權人將分享公司的任何利潤
E: 該貸款的償還次于其他貸款人的債權或股息的支付
對貸款人是否分擔企業風險的判定通常可考慮如下因素: (1)該貸款大大超過企業資本中的其他投資形式,并與公司可變現資產嚴重不符; (2)債權人將分享公司的任何利潤; (3)該貸款的償還次于其他貸款人的債權或股息的支付; (4)利息的支付水平取決于公司的利潤; (5)所簽訂的貸款合同沒有對具體的償還日期作出明確的規定。
答案選 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