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情形有( )。
A: 合同訂立后,違反約定向他人泄露合同中的商業秘密的
B: 訂立合同時,提供虛假情況的
C: 履行合同時,不適當履行損害合同相對方利益的
D: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磋商的
E: 訂立合同時,隱瞞真實情況的
選項BDE: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一方的過失導致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者被撤銷,并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有過失一方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①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②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③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在訂立合同中知悉的商業秘密。④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選項AC:履行合同過程中的違約行為應追究違約責任,而非締約過失責任。
答案選 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