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銀首飾經營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4年5月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消費者銷售金項鏈20條,每條新項鏈的零售價格為2500元,每條舊項鏈作價800元,每條項鏈取得差價款1700元;取得首飾修理費含稅金額2270元。該金店上述業務應納增值稅稅額()元。
A: 4940.17
B: 5270
C: 7264.96
D: 7594.79
應納增值稅=[20×1700÷(1+17%)+2270÷(1+17%)]×17%=5270(元)。
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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