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公民劉某出版長篇小說,2月份收到預付稿酬10000元,4月份小說正式出版收到稿酬20000元;10月份將小說手稿在某國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折合人民幣90000元,并已按該國稅法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折合人民幣10000元。劉某以上收入在中國境內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 4480
B: 4560
C: 6080
D: 7760
[答案]:D
[解析]:
對于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屬于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所得,故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劉某稿酬所得應在中國境內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0+20000)×(1-20%)×20%×(1-30%)=3360(元);拍賣小說手稿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90000×(1-20%)×20%=14400(元)>10000元,在中國境內應補繳個人所得稅=14400-10000=4400(元)。劉某以上收入在中國境內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360+4400=7760(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