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屬于家電銷售企業,2018 年 3 月 2 日,A 公司與 B 公司簽訂一份合同,約定于 2018 年 3 月底之前向 B 公司銷售一批電視機、空調和冰箱,售價總額為 500 萬元。如果單獨銷售,則該批電視機、空調和冰箱的價格分別為 100 萬元、300 萬元、200 萬元。根據以往慣例,A 公司經常以組合的方式出售空調和冰箱,組合價為 400 萬元;而電視機經常以 100 萬元的價格出售。不考慮其他因素,A 公司該批空調的售價為( )萬元。
A: 300
B: 240
C: 250
D: 500
對于有確鑿證據表明合同折扣僅與合同中一項或多項(而非全部)履約義務相關的,企業應當將該合同折扣分攤至相關一項或多項履約義務。電視機的售價=100(萬元),空調的售價=400/(300+200)×300=240(萬元),冰箱的售價=400/(300+200)×200=160(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