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產開發企業2011年轉讓~幢新建普通標準住宅樓,取得收入8000萬元,簽訂了產權轉移書據,已知該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地價款和有關費用為1500萬元,投入的房地產建造成本3000萬元,其利息支出不能取得金融機構的合法證明,其轉讓辦公樓相關的稅金已經全部付清,已知該企業所在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的計算扣除比例為10%。該企業的轉讓行為應繳納土地增值稅額( )萬元。
A: 125
B: 270
C: 513
D:
扣除項目金額=1500+3000+(1500+3000)×10%+8000×5%×(1+7%+3%)+(1500+3000)×20%=6290(萬元)
增值額=8000-6290=1710(萬元)增值率=1710+6290×100%=27.19%轉讓普通標準住宅樓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不免稅。
應納稅額=1710×30%=513(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