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中,不可以作為判案依據的是( )。
A: 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解釋
B: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作出的共同解釋
C: 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解釋
D: 財政部作出的行政解釋
選項D,稅法的規范性行政解釋在執法中具有普遍約束力,但原則上講,不能作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據,這一點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得到了確認。
答案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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