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一直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2011年1月1日,由于房地產交易市場逐漸成熟,已滿足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計量的條件,甲公司決 定對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甲公司的投資性房地產為一出租的辦公樓,該大樓原價5 000萬元,已計提折舊2 000萬元(同稅法折舊),計提減值準備200萬元,當日該大樓的公允價值為5 800萬元,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甲公司按凈利潤的l0%計提盈余公積。甲公司因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模式轉換 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對未分配利潤的影響為( )萬元。
A: 2 025
B: 2 250
C: 2 700
D: 3 000
甲公司因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對未分配利潤的影響額=[5800-(5 000-2 000-200)]×(1—25%)×(1—10%)=2 025(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