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妝品生產企業與乙化妝品生產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1年10月4日,甲企業委托乙企業加工一批香水精,甲企業提供原材料成本為80000元,10月18日乙企業加工完畢,甲企業支付給乙企業不含稅加工費3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乙企業按規定代收代繳消費稅后甲企業收回了香水精。甲企業將收回的香水精全部用于繼續生產高檔化妝品。已知化妝品的消費稅稅率為30%,乙企業沒有同類香水精的銷售價格,上述款項甲企業均以銀行存款支付。下列關于被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賬務處理,表述正確的是( )。
A: 借:委托加工物資 33000 貸:銀行存款 33000
B: 借:委托加工物資 47142.86 貸:銀行存款 47142.86
C: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3000 貸:銀行存款 33000
D: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7142.86 貸:銀行存款 47142.86
【答案】D
【解析】(1)應被代收代繳的消費稅=(80000+30000)÷(1-30%)×30%=47142.86(元);(2)委托方將委托加工產品收回后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待最終的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時予以抵扣,而不是計入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成本中。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