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行為,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銷售額,確定順序及方法有( )。
A: 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B: 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C: 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最高銷售價格
D: 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E: 組成計稅價格
【考點】視同銷售的銷售額確定方法和順序
【解題思路】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按下列順序核定其計稅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以上方法均不能確定,可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銷售額: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答案選 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