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為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對自產貨物經營出口銷售及國內銷售。該企業2008年2月份,期初留抵進項稅額5萬元,購進貨物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40萬元,內銷產品銷項稅額為51萬元,出口產品離岸價為人民幣2 400萬元,假設該企業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則下列賬務處理中,屬于該企業出口退稅業務應編制的會計分錄是( )。
A: 借:主營業務成本 31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14
B: 借:其他應收款 36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60
C: 借:其他應收款 46 貸:應交稅費一一多交增值稅 46
D: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31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14
本月應納稅額=51-[140-2400×(17%-15%)]-5=-46(萬元),也就是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46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2400×15%=360(萬元)。期末留抵稅額46萬元小于免抵退稅額360萬元,所以當期應退稅額為46萬元。當期免抵稅額=360-46=314(萬元),相關會計處理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48[2400×(17%-1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8
借:其他應收款4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46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31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13退稅)314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