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所得稅核算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適用所得稅率為25%,2011年度應交企業所得稅為25萬元;2011年度計算納稅所得時的調整額除了包括超過稅前列支標準的業務招待費15萬元和取得國庫券利息收入10萬元兩項外,無其它調整事項;若該企業2011年度所有者權益除因當年實現凈利潤導致增加外無其他增減事項,2011年年末所有者權益為531萬元,則該企業2011年度的凈資產利潤率為( )。
A: 11.7%
B: 14%
C: 12%
D: 19.0%
[答案]:B
[解析]:2011年稅前利潤=25/25%+10-15=95(萬元),凈資產利潤率=(95-25)/[(531-62+531)/2]×100%=14%
[該題針對“反映獲利能力的比率”知識點進行考核]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