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于2017年8月審核某企業納稅情況時發現,2016年11月該企業以60000元出售一臺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出售時會計核算為
借:銀行存款 60000
貸:固定資產淸理 58846.15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153.85
經進一步審核發現,該固定資產于2009年2月購進并投入使用,購進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80000元、稅額13600元,進項稅額已申報抵扣。對于此項錯賬,正確的賬務調整是( )。
A: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153.85 固定資產淸理 7564.1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717.85
B: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153.85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564.1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717.95
C: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564.1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7564.10
D: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153.85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9046.1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02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本企業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本科目。
2009年以后購進的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銷售時要按照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60000÷(1+17%)×17%=8717.95(元)。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153.85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564.1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717.95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