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技術服務費66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564.1元、稅額95.9元,按規定可以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會計核算為( )。
A: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660 貸:管理費用 660
B: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00 貸:管理費用 660
C: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60貸:管理費用 660
D: 借:管理費用 564.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5.9 貸:銀行存款 660
企業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