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2012年6月5日,向乙公司賒銷商品500件,單位售價600元(不含增值稅),單位生產成本480元,甲公司發出商品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協議約定,商品賒銷期為1個月,3個月內乙公司有權將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據實際退貨數量,給乙公司開具紅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退還相應的貨款。甲公司根據以往的經驗,可以合理地估計退貨率為10%。退貨期滿后,乙公司實際退回商品60件,則甲公司收到退回的商品時應沖減( )。
A: 主營業務收入36000元
B: 主營業務成本4800元
C: 預計負債7200元。
D: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0120元
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根據以往經驗能夠合理估計退貨可能性的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并在期末確認與退貨相關負債。甲公司根據退回率確認預計負債金額=500×10%×(600-480)=6000(元),在退貨期滿日收到丁公司實際退回商品60件,超過預計的50件(500×10%),則將原計提預計負債沖回,并沖回10件商品的銷售收入和轉回相應的銷售成本。
會計分錄為:
① 6月5日銷售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 351000(500×600×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0(500×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300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240000(500×480)
貸:庫存商品 240000
② 6月30日確認估計的銷售退回
借:主營業務收入 30000(300000×10%)
貸:主營業務成本 24000(240000×10%)
預計負債 6000
③ 7月5日
借:銀行存款 351000
貸:應收賬款 351000
④ 9月5日退貨期滿日
借:庫存商品 28800(480×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120(600×60×17%)
預計負債 6000
主營業務收入 6000(10×600)
貸:銀行存款 42120(60×600×117%)
主營業務成本 4800(10×480)
從分錄可以看出,在退回日,沖減預計負債6000元、主營業務收入6000元、主營業務成本4800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120元,選項B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