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被告人李某為非法獲利在無注冊資金的情況下申請注冊成立了甲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李某經王某介紹,在無貨物交易的情況下,采取按發票面額收取開票費的方法,以甲公司名義為M市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8份。乙公司將其中的16份發票向當地稅務部門申報抵扣。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間,李某采取上述同樣方法,為N市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2份,丙公司將上述發票向稅務部門全部申報抵扣。下列關于涉案公司與李某的相關行為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乙公司的行為屬于為他人虛開
B: 甲公司的行為屬于為他人虛開
C: 丙公司的行為屬于介紹他人為自己虛開
D: 李某的行為屬于為他人虛開
選項B: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公司、企業實施犯罪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選項AC:虛開的含義有二:一是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虛構商品交易內容和稅額開具增值稅專 用發票 二是雖然存在真實的商品交易,但故意改變貨名 、虛增數量 、價款和銷項稅額開具 數量和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為他人虛開 、為自己虛開 、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 紹他人虛開四種情況。行為人只要實施其中一種,即可構成虛開。所以選D。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