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據《行政處罰法》及《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的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以書面形式事先告知納稅人有關事項,其中包括( )。
A: 納稅人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以及不按期履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依法承擔的責任
B: 稅務機關認定的稅收違法事實和性質,以及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文件依據
C: 稅務機關據以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的全部證據材料的名稱與數量、法律理由及依據
D: 納稅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及其途徑、期限
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擬處理結果,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稅務機關行使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涉及法定回避情形的,應當依法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