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中,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的有( )。
A: 享受“免抵退”優惠的出口企業計算的免抵稅額
B: 直接減征的營業稅稅額
C: 進口產品海關代征的消費稅稅款
D: 納稅人因抗稅而被查補的增值稅稅款
E: 因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規定而對其征收的罰款
【考點】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
【解題思路】海關對進口的要交增值稅、消費稅的商品,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實際繳納的“三稅”,包括查補的“三稅”稅款,但不包括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隨著“三稅”的減免而減免,所以BCE不作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
答案選 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