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外購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0萬元、稅額6.5萬元;將該批木材運往乙企業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稅務局代開的小規模納稅人運輸業專用發票注明運費1萬元、稅額0.03萬元,支付不含稅委托加工費5萬元。假定乙企業無同類產品對外銷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費稅稅率為5%。乙企業當月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 )。
A: 2.62萬元
B: 2.67萬元
C: 2.89萬元
D: 2.95萬元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本題支付的運費應計入材料成本中,作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計算代收代繳消費稅的時候加上。乙企業當月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50+1+5)/(1-5%)×5%=2.95(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