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廚具公司系朱某投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市稅局稽查局對該公司進行日常稅務檢查期間,朱某指使財務人員提供虛假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市稅局稽查局依法向該公司送達《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其罰款8000元。朱某認為,市稅局稽查局雖然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向公司送達了《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但是未送達《責令改正稅收違法行為通知書》,因此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違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該公司的名義向市稅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該處罰。下列關于該案件程序事項和處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 市稅局應將朱某與亞利廚具公司列為共同申請人
B: 市稅局稽查局未送達《責令改正稅收違法行為通知書》的做法違反法律規定
C: 針對本案,市稅局稽查局應依法組織聽證
D: 市稅局作出復議決定不得加重處罰
E: 市稅局應決定撤銷該處罰,因為該處罰違反《稅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處罰法》的程序要求
【考點】行政復議程序-行政復議申請人
【解題思路】選項A錯誤,朱某既非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也非《行政復議法》意義上的利害關系人,不能成為行政復議申請人,只能以亞利廚具公司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
選項C錯誤,稅務機關對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數)罰款的行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序。
選項E錯誤,行政機關未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期限改正違法行為即作出行政處罰的,雖違反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但不直接導致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不會導致行政處罰行為的無效或撤銷。
答案選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