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考試大綱變化更改了部分內容層次和表述,那么具體的變動情況如何呢?
稅務師稅法一大綱變動
1、第二章增值稅
第二章增值稅是考試的重點章節,各種題型均會涉及。2022年,從大綱來看,本章進行了如下調整。第七節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計算中新增“掌握銷售額的特殊規定”、“掌握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熟悉增值稅匯總納稅”的內容,第十節出口環節增值稅中新增“了解海南自貿區有關退稅政策”,以及第十三節增值稅發票使用和管理中新增“掌握增值稅發票開具特殊規定”。刪除了第七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計算中“掌握銷售服務的銷售額”、“掌握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掌握銷售金融商品的銷售額”的要求。將第五節稅收優惠和第+節出口環節增值稅中的部分內容進行整合,但是這塊內容并沒有實質性的變化。
綜上,針對本章的學習,主要是要掌握和熟悉新增的內容,而對于刪除的內容可以直接跳過。
2、第三章消費稅
消費稅也是屬于本科目的重點章節,該部分大綱變動如下:新增“掌握其他視同應稅消費品生產行為的規定”的要求。
調整了掌握消費稅的“代收代繳義務人”規定變成“扣繳義務人”;石腦油、燃料油消費稅征(免、退)政策由“掌握”調整為“了解”。
3、第五章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僅次于增值稅第二重要的章節,各種題型均會涉及。2022年,從大綱來看,刪除了部分內容,具體如下:新增“公租房”稅收優惠的表述。刪除“了解土地增值稅立法原則”、“掌握轉讓舊房及建筑物評估價格”的要求。“土地增值稅特點由“熟悉”調整為“了解”。
4、第六章資源稅
資源稅也是屬于本科目的重點章節,2022年,從大綱來看,新增了部分內容,具體如下:
新增了資源稅稅率中新增“適用的規定”;資源稅優惠政策新增“其他減免稅規定”;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中增加“掌握準予扣除外購應稅產品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