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稅領域里,注冊會計師和稅務師都是含金量比較高的證書,很多人都會將稅務師與注冊會計師兩者進行比較,到底它們之間存在著什么樣的區別?我們來看看吧。
一、知識架構上的不同
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證書要通過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等“6+1”個科目的考試,稅收知識占其專業知識的比重僅為1/7(14.28%)。而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要通過稅法(Ⅰ)、稅法(Ⅱ)、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的考試,稅收知識占其專業知識的比重高達3/5(60%)。
二、能力要求方面的不同
與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相比,稅務師從事涉稅鑒證等業務涉及國家稅收利益,政策性極強,既要精通各種稅法對收入、成本、費用、損失、利潤等方面的規定,又要熟悉《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還要具有熟練的專業技能和敏銳的職業判斷力,具備了這些能力,才能準確鑒定企業是否存在多繳稅、少繳稅,甚至存在逃稅、漏稅等行為。因此,與注冊會計師從事的審計業務相比,稅務師從事的涉稅鑒證等業務對專業能力的要求更高。
三、執業依據的差異
注冊會計師的執業依據主要是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包括《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
稅務師的執業依據主要是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增值稅暫行條例》等18個稅種的實體法法律法規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程序法以及諸多的稅務規章、制度。
四、執業目的的差異
注冊會計師的財務審計,是依據會計法律、法規,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和公允發表意見,其執業行為的目的是對股東等投資者負責。
稅務師的涉稅鑒證是依據稅收法律、法規,對被鑒證單位涉稅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發表意見,從而為稅收征納雙方提供合法、準確的涉稅信息,其執業行為的目的是對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