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資產總額平均值的計算公式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中開始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從而確定上述指標。
怎么理解資產總額?
資產總額是企業資產負債表的資產總計項,具體指企業控制或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及遞延資產、其他長期資產等,其計算公式為:資產總額=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其他資產。
長期投資包括長期股票投資以及長期債券投資。長期投資指不滿足短期投資條件的投資,即不準備在一年或長于一年的經營周期內轉變為現金的投資。
長期股票投資是購買并持有其他公司的普通股與優先股,長期股票投資以現金取得時,按取得時的計價成本,具體包括買價、傭金和稅費等,若其以非現金交易取得時,按交易物品或取得股票的公允市價計價;長期債權投資指企業購買在一年內(不含一年)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和其他債權投資。
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怎么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滿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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