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印花稅是股票交易成交金額的1‰,并且只在在賣出的時候才收取印花稅。這個印花稅是由國家制定的固定稅收,而股票交易傭金是由證券公司和投資者協商決定的。所有每個人的印花稅都是相同的。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概念
股票交易印花稅,指對新發行的各種形式的股票征收的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交易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于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于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采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征稅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有哪些類別的憑證需要征收印花稅?
具體有五類:
1、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2、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3、產權轉移書據。
4、營業賬簿。
5、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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