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是中國在拉美地區最大的貿易伙伴,是我國“走出去”企業的重要投資目的國。今天,小穗就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中國居民赴巴西投資稅收指南》為基礎,帶你一起了解下巴西的居民企業所得稅制度。
在巴西登記注冊的法律實體為巴西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需要就營業收入和資本利得繳納企業所得稅(IRPJ)及凈利潤社會贊助費(CSLL),兩者共同作為企業所得稅。
巴西非金融業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15%,凈利潤社會贊助費9%。對于月平均收入額超過2萬雷亞爾(巴西本位貨幣)的企業,需額外繳納10%的附加稅。
另外對于資本利得,從2017年1月1日起,小型和中型企業,包括實行簡易征收法的企業,執行從15%到22.5%的累進稅率。
征收項目 | 稅率 | 備注 |
企業所得稅(IRPJ) | 15% | 對于銀行,自2022年1月1日起稅率為20%(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適用稅率21%) |
企業所得稅附加稅 | 10% | 針對年應稅利潤超過24萬雷亞爾的部分 |
凈利潤社會贊助費(CSLL) | 9% | |
對于資本利得,從2017年1月1日起,小型和中型企業,包括實行簡易征收法的企業,執行從15%到22.5%的l累進稅率。 |
假設一個非金融機構年實際利潤100萬雷亞爾,其有效企業所得稅計算如下:
實際利潤 | 1,000,000R |
企業所得稅的稅基 | 1,000,000R |
企業所得稅(15%) | 150,000R |
企業所得稅的附加稅(10%)(就超過24萬雷亞爾的部分繳稅) | 76,000R |
凈利潤社會贊助費(9%) | 90,000R |
有效所得稅合計 | 316,000R |
可分配利潤 | 684,000R |
稅收優惠方便,為促進特殊區域的發展和鼓勵某些特定經濟活動,巴西出臺了大量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鼓勵出口、特定經濟部門激勵和區域激勵,具體可見《指南》稅收優惠相關內容。
居民企業應就全球所得納稅,任何巴西居民企業,不僅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基數中包括來源于境外的所得,而且要根據所占股份的比例,將其在海外的參股公司年度利潤包括在內,無論被參股公司是否進行了實際的利潤分配。
企業所得稅征繳主要有四種核定方式:實際利潤法、核定利潤法、簡易計稅法和強制核定利潤法。
實際利潤法是日常用得較多的征繳方式,納稅人以實際利潤為基礎繳納企業所得稅,該實際利潤是調整后的會計利潤,即根據稅收相關法規對會計利潤調增或調減。在實際利潤法下,納稅人可選擇按季度或按年度評估企業所得稅。如選定按年,納稅人應按月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以上就是巴西居民企業所得稅的基本內容,需要注意的是,《指南》是基于2023年6月30日前收集的信息進行編寫,若后期巴西的企業所得稅制有更新,請以最新的政策為準,具體可查閱巴西聯邦稅務局(https://www.gov.br/receitafederal/pt-br)等網站。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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