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其他企業確立技術開發等權利義務,簽訂技術合同后,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那么技術合同的印花稅具體應怎么繳納?
技術合同怎么繳納印花稅?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開發合同。但是要注意其中的技術轉讓合同,因為技術轉讓合同里面適用不同的稅率。技術轉讓合同里面的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適用的是技術合同稅目,適用稅率為0.3‰。而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書立的合同、書據,適用的是“產權轉移書據”稅目,適用稅率為0.5‰。因此涉及到相關的合同時,要注意不要選錯相關稅率。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有簽訂以上合同的納稅義務人就要繳納印花稅。
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
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按合同上面記載的價款、報酬、使用費為準,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標準。但對合同有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貼花。
另外有些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在簽訂時沒有確定的金額,比如其收入按照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來確定,或者按照利潤分成來確定;對這類計稅金額不確定的合同,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先按定額稅率也就是按照五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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