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會計網(wǎng)在后臺收到了粉絲咨詢,如果自己在年中選擇了跳槽,或者在家休息一段時間不工作,不清楚個人所得稅怎么處理,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一、更換了工作單位,新任職單位沒有我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該怎么辦?
答:您應當在入職的當月,填寫并向扣繳義務人報送《扣除信息表》(紙質(zhì)表或電子模板),或者可通過手機APP或互聯(lián)網(wǎng)WEB網(wǎng)頁填寫后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提醒新單位及時使用扣繳客戶端軟件,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塊中,通過“下載更新”功能進行下載。
二、我沒有及時向新單位填報或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幾個月沒有享受到專項扣除,怎么辦?
答:可由扣繳義務人在接下來的月份代扣個人所得稅時進行調(diào)整,在剩余月份補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通過向稅務機關(guān)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APP依舊出現(xiàn)原任職受雇單位,怎么辦?
答:只要公司給您做過雇員個人信息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xiàn)在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信息中。
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jīng)任職”方式。稅務機關(guān)會將信息反饋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在扣繳客戶端軟件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tài)即可。
您點擊申訴后,“個人所得稅”APP相關(guān)任職信息將不再顯示。后續(xù)處理結(jié)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留意。
四、已在新單位任職,但“個人所得稅”APP沒有顯示新單位信息,該如何處理?
答:“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網(wǎng)頁版中“個人中心”里自動帶出的任職受雇信息是根據(jù)扣繳單位報送的自然人基礎(chǔ)信息A表形成。
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雇單位還未將您的任職受雇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guān)或所報送的信息有誤,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信息選擇為雇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您可以及時和當前的任職受雇單位財務人員確認,由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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