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末至5個月里,企業應按規定完成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若是最終計算為少繳稅款的,則應補足,多繳稅款的,企業將予以退回。
匯算清繳的介紹
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所得稅等稅種,通常按納稅人的全年應稅收入額為計征依據,在年度終了后,按全年的應稅收入額,依據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征稅。目的是為了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在實際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分月、分季預繳,一般按納稅人本季度(月)的課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與全年決算的課稅依據往往很難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終了后,必須依據納稅人的財務決算進行匯總計算,清繳稅款,對已預交的稅款實行多退少補。
并不是每個企業都需要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的對象有兩個:
1、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
2、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的企業。
匯算清繳關鍵
1、收入的確認。新稅法在收入確認上引入了公允價值概念。
2、費用的扣除。新稅法在費用扣除上引入了合理性與相關性的原則。
3、納稅調整。會計制度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會計報表所列的利潤總額是按照的會計制度計算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不等于利潤總額,而是要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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