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一種計稅依據為增值稅和消費稅兩者之和的稅種,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時,該如何做賬?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算應交稅費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怎么理解?
稅金及附加反映的是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等
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應交稅費是什么意思?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車船稅
“應交稅費”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如“應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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