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稅法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因此,凡是發生印花稅應稅業務的企業,均應繳納印花稅,關于印花稅,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概述
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等10類經濟合同,以及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特別提示: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申報方法有自行貼花(一般適用于應稅憑證較少或者貼花次數較少的納稅人)、匯貼或匯繳、核定征收(納稅期限為一個月)、委托代征。
印花稅的納稅要求:納稅人應當如實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稅納稅憑證等有關納稅資料,統一設置、登記和保管“印花稅納稅憑證登記簿”,及時、準確、完整記錄應納稅憑證的書立、領受情況。
印花稅的納稅地點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證券交易印花稅自2008年9月19日起,由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即只對賣出方征收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不再征收。
印花稅的計算
應納印花稅=計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稅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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