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簽訂的財產租賃合同,往往需要交印花稅,印花稅一般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
對于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稅率規定為0.1%,并且應當在簽訂合同時按合同金額繳納。財產租賃合同包括了租賃設備、飛機機械等合同。
印花稅的概念: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印花稅計算公式是什么?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