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最近大家在申報過程中,有的人還是對個稅匯算清繳的計算不太清楚的,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怎么計算?
2020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年度匯算?
(1)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
自古以來,老百姓都需要納稅,像在以前,有人頭稅,土地稅,戶稅,商稅,關稅等,而現在我們普通打工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要維持正常運行,依法納稅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而匯算清繳是針對綜合所得而進行的年度匯算,僅匯算納入其范圍的四項所得,不包括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納稅人選擇不計入綜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
怎么確定匯算清繳辦理正確?
您需要再次核對下自己匯算清繳申報頁面的所有數據是否正確。如果您使用預填申報數據進行申報的話,這僅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便民服務措施,是為了方便納稅人,事先根據扣繳單位申報數據等按一定規則填寫的,納稅人依然需要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此,需要納稅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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