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盈利時,計提的企業所得稅,應通過所得稅費用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計提企業所得稅分錄處理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計提企業所得稅,做以下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繳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月末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哪些費用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第一、與公司生產經營無關的成本費用不屬于公司的經營支出,即便這些費用有合規的票據,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例如:個人學歷教育費用、個人所得稅費用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
第二、應有發票卻無發票或者發票不合規的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第三、未經核定的各項準備金支出稅前不得扣除。
第四、稅收法律、法規有具體扣除范圍和標準(比例或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或高于法定范圍和標準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第五、稅收滯納金、接受相關行政機構的處罰而支付的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例如:因消防、環保等未達標的罰款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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