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工作開始了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最近會計網也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提問,他們在辦理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一一詳解。
一、工資沒超過5000元(沒有稅款)要不要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可以不采集,等有稅款的時候再填寫就可以。
二、自然人扣繳系統2019年入口和2020年入口如何選擇?如何切換?
本月申報12月的收入信息,直接點擊2019進入,正常操作就可以了。申報完成后可以通過2020年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和1月收入的稅款計算,2020年2月申報1月所得就可以使用新的入口了。系統右上角版本切換可切換版本。
三、專項附加扣除采集方式有哪些?多種方式采集數據是否能共享?
專項附加扣除的采集分為扣繳義務人通過自然人扣繳系統報送和自然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web進行報送兩種途徑。
1)扣繳義務人報送:員工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采集的電子表格,單位人事/會計收集點擊表格,導入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并進行報送。
2)自然人遠程報送:個人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或登陸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選擇人臉識別認證/大廳注冊碼方式注冊,登陸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填寫、報送。
不管是通過扣繳義務人采集的還是自然人遠程報送的,數據在兩端都能查到,扣繳義務人可下載自然人遠程端填寫的脫敏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稅前扣除,當兩者發生不一致或重復采集時,以自然人自己采集為準。
四、為什么這個月自己手工算的個稅跟自然人扣繳系統算出來的不一樣?
請確認手工計算的公式是否正確,是否采用了最新的累計預扣法。2019年1月的工資薪金采用按月預扣預繳申報,需先計算出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x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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