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項稅額計算依據為增值稅銷售額,是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那么增值稅銷項稅額,應如何計算?
增值稅銷項稅額如何計算?
增值稅銷項稅額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銷項稅額是銷售方根據納稅期內的銷售額計算出來的,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是納稅人按規定自行計算出來的,計算依據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與銷售有因果連帶關系的價外收費都應看作是含稅銷售額,即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并入銷售額計稅。
所謂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優質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銷項稅額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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