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日常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代扣代繳稅金業務,繳納稅費時,可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對于代扣代繳的稅金,具體應如何做賬?
代扣代繳稅金的會計分錄
收到發票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
支付款項給個人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申報后上交稅金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應交稅費屬于負債類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代扣代繳如何理解?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扣代繳的一種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依法直接扣收稅款代為繳納。其目的是對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稅源實行源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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