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銷,將擁有的車輛轉給母公司,這種情況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立據人需要按照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子公司注銷,將車輛轉給母公司,需要按照“產權轉移書據”項目,按照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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