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發生購銷合同、借款合同業務的情況下,需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應如何繳納?
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如何繳納?
小規模納稅人的印花稅按企業發生的應稅項目和對應的應納稅比例進行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如何計算?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繳納的賬務處理
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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