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所得稅與遞延所得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應交所得稅主要核算企業交納的企業所得稅,遞延所得稅在會計科目上分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區別
遞延所得稅是指采用資產負債表法核算所得稅。即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上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定的賬面價值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對于兩者之間的差異分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應交所得稅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應從生產經營等活動的所得中交納的稅金。
應交所得稅與遞延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期適用的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遞延所得稅負債轉回的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回的金額。
遞延所得稅會計分錄
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發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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