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才能做到不欠稅呢?公司做到不欠稅難嗎?如果公司欠稅了有什么后果?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公司怎么才能做到不欠稅呢?
1、嚴格控制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權限和期限,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2、確定稅款優先原則,稅收優先于無擔保的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發生欠稅在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的執行,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1、欠稅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款“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縣級以上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將納稅人的欠稅情況,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告。”
2、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罰款
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停止提供發票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本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稅務機關可以收繳其發票或者停止向其發售發票。
5、強制執行
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前款所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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