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客戶開具的一張銀行承兌匯票,去銀行辦理貼現時,收到銀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企業取得的這張發票是否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票據貼現屬于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
第二十七條規定,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即,票據貼現屬于貸款服務,企業因貼現利息而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用于抵扣進項稅額。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