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征收范圍廣泛,常見的有購銷合同、借款合同、賬簿等。如果合同取消,印花稅還要不要申報?計提合同印花稅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合同取消印花稅還要申報嗎?
按照相關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憑證書立或者領受時,也就是在合同簽訂時、書據立據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所以只要雙方簽訂了應稅合同,都應當在合同簽訂后申報繳納印花稅,與該合同之后作廢或者是否履行無關。
所以合同取消也是要申報繳納印花稅的。
計提合同印花稅會計分錄
印花稅直接計入稅金及附加,分錄處理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現金
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等文件征收的稅種,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軍事單位、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和其他個人。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包括:
1、購銷合同;
2、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3、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4、加工承攬合同;
5、貨物運輸合同;
6、倉儲、保管合同;
7、財產租賃合同;
8、財產保險合同;
9、借款合同;
10、財產保險合同。
如果合同有標注不含增值稅的價款,則按照不含稅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如果合同只是注明含稅總金額,則按照總額計算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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