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課費屬于勞動報酬所得,應當按規定繳納個稅。那么講課費的個稅如何扣繳?會計分錄怎么做呢?來一起了解吧。
稅后講課費的個稅扣繳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540號)規定:
講課費(稅后)執行以下標準: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件的規定:講課費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稅率;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800元;若是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則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如果屬于一次性收入,則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如果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則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勞務報酬個稅會計分錄
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業務支出(或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哪些個人所得要繳納個稅?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稿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及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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