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收取的會費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稅?是否需要去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免稅備案?
商會收取的會費收入是否免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八條規定,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征增值稅。社會團體,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并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會費,是指社會團體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許可的范圍內,依照社團章程的規定,收取的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會費。
如果商會屬于依法設立或登記并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那么商會收取的會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商會收取的會費是否需要申請免稅備案?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符合條件依法設立的非營利組織需要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免稅資格,被審核確認后即可享受免稅資格。相關的資料包括申請報告、組織章程、非營利組織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上一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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