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增值稅的計稅基礎依據,想必小伙伴之間都有自己的了解。如果是非貨幣性質的交易以物易物,銷售額又該如何確定呢?
以物易物怎么認定?
以物易物是一種視同銷售的行為,它是指銷售企業雙方不是以貨幣資金結算,而是以同等價款的貨物相互結算,實現貨物購銷的一種方式。
有商業實質的交換——確認收入實現
不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換——不確認收入
所得稅:以公允價值確認成本交換,確認銷售收入交換資產(視同銷售):自產按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購買的可按購買價格。
增值稅:按照約定價格確認收入。
消費稅:按照國家規定的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售價進行計算。
以物易物銷售貨物怎樣進行稅務處理?
以物易物雙方都應作購銷進行處理,即以各自企業發出的貨物成本核算產品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 以各自發展收到的貨物按規定會計核算購貨額并計算方法進項稅額。確定銷售:雙方發票,采購和銷售訂單處理,以實際銷售確認收入。
以上就是關于以物易物的增值稅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也希望小伙伴們對增值稅稅率結構調整,要多多關注,這樣才能正確分析計算。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